一、起草背景、依据及过程
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江西省“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赣州市“十四五”应急体系规划》《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石城县“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县应急管理局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委托第三方编制了《石城县“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于6月15日至21日征求了相关单位及各乡镇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后,经县政府常务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11月11日正式印发实施。
二、工作目标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赣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十四五”期间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应急治理体系,实现我县整体安全管理水平与现代化城市发展建设要求相适应相协调相匹配。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灾害事故防控能力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应急科技支撑能力全面提升,应急基础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为石城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三、执行范围和时间
《规划》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应急体系建设工作,规划期为2021-2025年。
四、主要内容
本规划主要包括了全县应急体系建设的形势与现状、工作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5个方面内容。
第一章 形势与现状。总结了“十三五”时期全县应急工作取得的主要成就,分析了“十四五”时期我县应急体系题设面临的挑战与发展机遇。
第二章 总体要求。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应急体系建设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坚持系统治理、坚持社会共治为原则,并明确提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
第三章 主要任务。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升应急救援救助能力、完善应急监管执法体系等主要任务。优化应急协同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区域协同、军地协同、政企协同,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推进应急法治化建设。
第四章 重点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工程、基层应急管理建设工程、应急综合保障提升工程、防汛抗旱能力提升工程、全民应急素养提升工程以及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工程,进一步强化风险评估,加强规划管控,严格安全准入,提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加大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管控,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自然灾害综合治理。
第五章 保障措施。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衔接机制,强化分工和督查评估,强化政策、资金保障,实施监督考核与动态评估,保障规划如期顺利实施。
五、重要意义
本规划印发实施后,对于加强我县应急体系建设、提升应急管理水平、保障县域安全稳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六、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机关:石城县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石城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防灾减灾中心主任 余剑锋
咨询电话:0797-5721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