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赣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提前进入汛期的紧急通知》(赣市汛电〔2023〕4号)及《石城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县防指研究决定,我县于3月25起正式进入汛期。请各乡镇、县城市社区、各部门立即安排部署,迅速行动,各级防汛责任人要迅速上岗到位,切实履行职责。各乡镇、县城市社区、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启动24小时防汛值班,密切监视天气变化,紧盯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中小水库安全度汛等防御重点,加强监测预报预警,落实防御措施,全力做好防汛各项工作。
各乡镇、县城市社区、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宁都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石城水文站等有防汛24小时值班任务的部门,须于3月25日前将本乡镇(社区)、本部门汛期24小时值班安排表(盖章扫描件)报县防汛办(邮箱:scx_fxb@163.com),县防指将不定期抽查各乡镇、各部门值班值守情况。
石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