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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林业局2023年财政直达资金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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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林业局2023年财政直达资金信息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项目资金类别 
第二部分、石城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林业改革发展直达资金分配情况公开
第三部分、石城县林业局石城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林业改革发展直达资金分配到人(户)明细表(附件1)
第四部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

第一部分、项目资金类别

 序号  资金名称 具体项目名称  项目属性
 1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生态护林员劳务费  补贴类
 2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公益林补偿金、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  补贴类
 3


第二部分、石城县林业局2023年直达资金分配情况公开
一、资金来源
《赣财资环指【2022】5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劳务费674万元。《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资环指〔2022〕57号 )》1501.56万元、赣财资环指【2023】9号调减101.16万元(其中公益林调减103.65万元,天保林调增2.49万元),合计1400.4万元。
二、分配原则
1、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76号)。发放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劳务费发放标准为1万元/人/年。发放方式:通过财政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发放至个人社保卡。
    2、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39号)。公益林补助标准:集体和个人所的按每亩17.85元发放,国有林场按每亩21元发放。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标准: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按每亩17.85元发放,国有林场按每亩21元发放。发放方式:通过财政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发放至个人社保卡。
三、分配情况
分配情况:1、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分配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劳务费674万元;分配个人674人,金额336.823万元。2、2023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其中天然林管护补助635.63万元,分配至护林员65人、国有林场6个、技术推广中心1个,金额63.65万元;公益林补偿金764.77万元,分配至护林员129人、国有林场6个、技术推广中心1个,金额433.67万元。(详见附表:分配到个人(户)情况明细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四、下一步工作
1、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实行定期调度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落实项目绩效目标,抓牢抓实项目质量,切实提高资金效益。
2、进一步加强各项资金监管,加快资金使用进度,争取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各项目补助资金切实发放到林农手中。
五、监督投诉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石城县林业局
联系电话:0797-5711359

第三部分、石城县林业局石城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林业改革发展直达资金分配到人(户)明细表

见附件1直达资金项目信息、分配到人(户)明细表(林业局2023年)

第四部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见附件2直达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林业局2023年)



石城县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直达资金分配到人(户)明细表

附件2 直达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林业局2023年)

附件3:2023年度中央直达资金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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