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珠坑乡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直达资金信息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项目资金类别
第二部分、石城县珠坑乡人民政府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开
第三部分、石城县珠坑乡人民政府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情况表、资金分配到人(户)明细表
第四部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项目资金类别
序号 |
资金名称 |
具体项目名称 |
项目属性 |
29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珠坑乡烤烟中上等烟扶持项目 |
个人补贴类 |
29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珠坑乡村集体经济-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
项目类 |
29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珠坑乡三和村农业产业发展配套机耕道项目 |
项目类 |
29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珠坑乡竹溪村白莲产业发展配套水陂、水渠项目 |
项目类 |
29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良溪村农业产业发展-配套机耕道项目 |
项目类 |
29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珠坑乡塘台村集体经济-蝴蝶型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 |
项目类 |
29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珠坑乡高玑村集体经济-芙蓉段农产品加工厂房项目 |
项目类 |
29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珠坑乡珠坑村农业产业发展配套水渠项目 |
项目类 |
第二部门、石城县珠坑乡人民政府2021年直达资金分配情况公开
一、资金来源
石巩固成果字【2022】30号:珠坑乡烤烟中上等烟扶持项目7.15万元。
石巩固成果字〔2021〕19号:批复了石城县珠坑乡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7个,资金269.9万元。
二、分配原则
(1)石巩固成果字【2022】30号:中上等烟14万斤补助,每斤补助0.5元,共计7.15万元直接发放到个人。
(2)严格按照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扶贫项目进行管理,严把项目申报、发包(三重一大)、施工、验收结算、拨款等各环节,成立镇级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如镇业务站所负责各管线项目指导、验收以及资料审核,项目所在村负责项目申报、施工进度、质量监管等。此外项目申报、批复、发包、结算都会严格按照规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不低于7天的公示,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项目档案也由项目办专人专档管理。
三、分配情况
分配情况:分配至珠坑乡烤烟中上等烟扶持项目7.15万元,分配个人45人;分配至珠坑乡村集体经济-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100万元,分配至珠坑乡三和村农业产业发展配套机耕道项目7万元,分配至珠坑乡竹溪村白莲产业发展配套水陂、水渠项目36万元,分配至珠坑乡良溪村农业产业发展-配套机耕道项目9万元,分配至珠坑乡塘台村集体经济-蝴蝶型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50万元,分配至珠坑乡高玑村集体经济-芙蓉段农产品加工厂房项目50万元,分配至珠坑乡珠坑村农业产业发展配套水渠项目17.9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
1、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实行定期调度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实行项目工期倒排制,将项目工期细化,倒逼工作责任;落实项目绩效目标,抓牢抓实项目质量,切实提高资金效益。
2、进一步加强各项资金监管,建立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3、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项目建设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进度缓慢的施工单位下发整改督办单限期整改,确保项目按时完工。
五、监督投诉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石城县珠坑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97-7775800
第三部分、石城县珠坑乡人民政府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情况表、资金分配到人(户)明细表
见附件
第四部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