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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林业局2022年财政直达资金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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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林业局2022年财政直达资金

信息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项目资金类别

第二部分、石城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林业改革发展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直达资金分配情况公开

第三部分、石城县林业林业局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直达资金项目情况表、石城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林业改革发展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直达资金分配到人(户)明细表(附件)

第四部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

第一部分、项目资金类别

序号

资金名称

具体项目名称

项目属性

1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补贴类

2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补贴类

3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项目类

4

5

第二部分、石城县林业局2022年直达资金分配情况公开

一、资金来源

1、赣财资环指【2021】4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资环指【2022】11号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预算的通知共计下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劳务费674万元。

2、赣财资环指【2022】13号文件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公益林补偿金837.06万元、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528.76万元;赣财资环指【2022】12号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支出)预算的通知下达公益林补偿金92.27万元、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125.45万元。以上共计下达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583.54万元。

3、赣市财农字【2021】127号赣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低质低效林改造项目6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政策依据:1、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76号)。2、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76号)。发放标准:公益林补偿金集体和个人所得的按每亩17.85元发放,国有林场按每亩21元发放;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按每亩17.85元发放,国有林场按每亩21元发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劳务费发放标准为1万元/人/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一般原贫困县的林场60万元/个林场,非贫困县的林场40-50万元/个林场。发放方式:1、以上补助资金均通过财政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发放至个人社保卡2、根据合同约定及验收情况通过财政一体化预算系统直接支付给中标方。

三、分配情况

分配情况:1、2022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分配至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项目654.21万元,分配集体及个人15558人(户),金额654.21万元;分配至公益林补偿金929.33万元,分配集体及个人19647人(户),金额929.33万元。2、2022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分配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劳务费674万元;其中分配个人674人,金额674万元3、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为低质低效林改造工程项目,无分配给企业或个人情况。详见附表,项目情况表、分配到个人(户)情况明细表)

四、下一步工作

1、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实行定期调度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落实项目绩效目标,抓牢抓实项目质量,切实提高资金效益。

2、进一步加强各项资金监管,加快资金使用进度,争取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各项目补助资金切实发放到林农手中。

五、监督投诉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石城县林业局

联系电话:0797-5711359

第三部分、石城县林业局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直达资金项目情况表、石城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林业改革发展直达资金分配到人(户)明细表

见附件1直达资金项目信息、分配到人(户)明细表(林业局2022年)


第四部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见附件2直达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林业局2022年)

直达资金项目信息、分配到人(户)明细表(林业局2022年度)

附件2 直达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林业局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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