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项目资金类别
第二部分、石城县农业农村局2022直达资金分配情况公开
第三部分、石城县农业农村局直达资金项目情况表、石城县农业农村局直达资金分配到企业明细表、石城县农业农村局直达资金分配到人(户)明细表
第四部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项目资金类别
序号 |
资金名称 |
具体项目名称 |
项目属性 |
1 |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
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项目类 |
2 |
渔业发展补助资金 |
2022年渔业发展补助项目 |
惠企类 |
3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 |
补贴类 |
4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费、石城县基本菜农培育项目 |
项目类 |
5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水稻产业发展-早稻种子配送项目 |
惠企类 |
6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2022年农村厕所改造项目、 2022年农村劳动力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项目、 2022年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贷款贴息项目、 2022年小额信贷-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贷款贴息项目、全县脱贫户发展农业产业奖补项目、水稻产业发展-机插、机抛5亩以上集中育秧补助项目、水稻产业发展-粮食发展奖补项目 |
补贴类 |
第二部分、石城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直达资金分配情况公开
一、资金来源
(一)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我县下达直达资金6773万元(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21]50号2949万元)、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统筹整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22]5号1762万元)、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22]12号2062万元)。
(二)渔业发展补助资金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21〕57号)文件下达48万元。
(三)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预算的通知》(赣市财农〔2021〕118号)文件下达石城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561万元。
(四)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根据《石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提前批复石城县2022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的通知》(石巩固成果字〔2021〕1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市财农字[2021]104号)文件下达10个项目资金共4683.58万元。
二、分配原则
(一)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严格按照《江西省高标准农田资金管理办法》执行。项目资金支出实行县级报账制,工程款支付有“五道关口”把控:由中标施工单位提出拨款申请,经项目监理签字同意、项目乡镇(二级法人)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县高标办审核、县财政局核准、县分管领导签字后,再拨付到项目中标单位。拨款程序完善。
(二)2022年渔业发展补助项目
依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赣财农指〔2021〕57号)文件。按照规定,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预算的通知》(赣市财农〔2021〕118号)和《关于印发石城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农字〔2022〕7号)精神,对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田农民、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发包到户的耕地进行补贴。
通过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112元/亩的补贴标准发放补贴,充分发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效应,以提高农民耕作的积极性,从而达到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
我县通过“村组登记、两榜公示、乡镇初核、县级确认”的程序,对辖区内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进行核实上报,并将补贴资金通过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四)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费
管护资金根据土地确权面积按7元/亩标准进行分配。严格按照《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农田基础设施建后管护暂行办法的通知》(石府发〔2019〕14号)、《中共石城县委办公室 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城县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党办字〔2021〕4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用好管护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
(五)石城县基本菜农培育项目
石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提前批复石城县 2022 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的通知》(石巩固成果字〔2021〕19 号)、《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城县引进培育职业菜农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石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按文件、会议纪要精神,技术顾问15万元/人,技术员10万元/人,举办培训班培训费用据实报销。以转账形式予以支付。目前已发放68.143159万元。
(六)水稻产业发展-早稻种子配送项目
根据《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力保障农资供应,根据粮食特别是早稻生产需求,由县财政安排资金统一采购早稻种子,及时组织农资调配。水稻产业发展-早稻种子配送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
(七)2022年农村厕所改造项目
根据《石城县新农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石城县 2022-2025 年农村厕所革命问题户厕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新农字〔2022〕16 号)文件,补助标准:重新选址建设三格式砖砌粉刷防水化粪池或在拆除未掩埋的旧化粪池内安装一体化预制式三格式化粪池 2800 元/户(含化粪池开挖、抽排粪水及清理旧粪池、化粪池建设、接入和排出的各种管道及安装等),在拆除被掩埋的旧化粪池内安装一体化预制式三格式化粪池3000 元/户(是否掩埋以系统数据为准);重新选址建设一体化预制式三格式化粪池或将原化粪池加格改造为三格式化粪池的补助2000 元/户;如原址无条件新(改)建,可以多户选址在附近合建一个中大型化粪池(补助标准以现场验收实际工程量、化粪池产品大小、人工费用等进行结算为准);属于三格式化粪池但建设不规范厕所的整改补助标准:挖掏粪口按 100 元/1 个掏粪口(含开孔、预制孔盖),安装排气管 130 元/个(含开孔、安装管长 4 米以内)、三格式旧化粪池重新安装过粪管 120 元/2 个过粪管(若需抽排粪水再安装则另外计算),建设不规范的三格式化粪池重新预制化粪池水泥盖板并安装(含挖除旧盖板、3 个标准淘粪口、安装2 根过粪管(含抽排粪水)及 1 根排气管)1000 元/户。发放形式:村民签署改厕施工委托协议书,委托经过培训的改厕工匠或公司施工,县级将资金拨付至乡镇,由乡镇对改厕工匠和施工方进行监督,验收合格后将资金发放给改厕工匠或公司。
(八)2022年农村劳动力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项目
政策依据为:石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提前批复石城县 2022 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的通知》(石巩固成果字〔2021〕19 号)。发放标准为:按照培训任务实际完成情况,以180元/人的标准计算。发放形式为转账支付。
(九)2022年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贷款贴息项目
政策依据:《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城“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府办字〔2020〕11号)。
发放标准:县财政按季贴息。借款人按月先行支付贷款利息,然后县财政根据每季度贷款发放和贷款续贷展期情况,核拨财政补贴。贴息比例如下:
1. 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县财政给子100%贴息。
2. 贫困边缘户和非贫困农户贷款给予50%贴息。
经认定具备益贫带贫实效(至少带动脱贫户5户以上)的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县财政给子50%贴息。
农业市场经营主体贷款,县财政给予30%贴息。
发放形式:按季度发放给各农户或企业账户。
(十)2022年小额信贷-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贷款贴息项目
政策依据:《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城“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府办字〔2020〕11号)。
发放标准:县财政按季贴息。借款人按月先行支付贷款利息,然后县财政根据每季度贷款发放和贷款续贷展期情况,核拨财政补贴。具体贴息比例如下:
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县财政给子100%贴息。
贫困边缘户和非贫困农户贷款给予50%贴息。
经认定具备益贫带贫实效(至少带动贫困户5户以上)的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县财政给子50%贴息。
农业市场经营主体贷款,县财政给予30%贴息。
发放形式:按季度发放给各农户或企业账户。
(十一)全县脱贫户发展农业产业奖补项目
县里出台了《石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石城县2022年农业产业发展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巩固成果字〔2022〕13号),文件明确了产业奖补的发放标准及发放形式。
(十二)水稻产业发展-机插、机抛5亩以上集中育秧补助项目
根据《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各乡镇要抢抓早稻播种育秧时机,不误农时开展翻耕整地,按村组集中育好秧苗,免费提供给农民;对5亩以上集中连片机械插秧或抛秧的秧田奖补1000元/亩。县财政局将发放资金指标通过一体化系统下达给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则造册将资金通过“新一卡通”发放到各补助对象。
(十三)水稻产业发展-粮食发展奖补项目
根据《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各种植主体种植双季稻奖补300元/亩、中稻-再生稻奖补100元/亩、莲田套种种植水稻奖补60元/亩。县财政局将发放资金指标通过一体化系统下达给县农业农村,县农业农村局则造册将资金通过“新一卡通”发放到各补助对象。
三、分配情况
(一)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截止2022年11月8日,直达资金共计6773万元,已分配到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5318.54万元。(详见附表)
(二)2022年渔业发展补助项目
该项目资金按照文件规定已经发放到江西高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详见附表)
(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
我县经县级确认,决定拨付各乡(镇)及相关单位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共计贰仟肆佰壹拾肆万陆仟伍佰柒拾贰元捌角整(¥24146572.8元),其中高田镇2653324.8元、丰山乡2534178.08元、木兰乡1398034.4元、小松镇3359222.72元、琴江镇3995325.6元、屏山镇2383333.12元、大由乡2050955.2元、龙岗乡1175502.72元、赣江源镇1554568.96元、横江镇1566140.8元、珠坑乡1255121.28元、县农科所123458.72元、县鱼种场97406.40元。其中:分配到农户50377户,金额23410838.08元;分配到国有农场和村集体45家,金额735734.72元。(详见附表)
(四)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费
截止2022年11月10日,农田基础设施建后管护直达资金180万元,已分配到2022年农田基础设施建后管护资金180万元,分配率达到100%。(详见附表)
(五)石城县基本菜农培育项目
分配至县级聘请蔬菜技术顾问一人和乡镇蔬菜技术员11人、派遣工作人员3人,其中:发放卓汇人力有限公司金额68300元,聘请蔬菜技术顾问金额75000元,聘请乡镇蔬菜技术员金额538131.59元。目前已发放68.143159万元。(详见附表)
(六)水稻产业发展-早稻种子配送项目
水稻产业发展-早稻种子配送项目资金200万元。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为芜湖青弋江种业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838400元,采购株两优899合计120000斤。3月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60%,4月底再支付总金额的35%,7月底种子纯度达标后再支付总金额的5%。剩余161600元用于购买本县常规稻种子79106。(详见附表)
(七)2022年农村厕所改造项目
分配至乡镇农村厕所改造项目资金90万元;其中大由乡5.64万元、丰山乡4.83万元、赣江源镇8.19万元、高田镇3.06万元、横江镇10.29万元、龙岗乡4.89万元、木兰乡6.96万元、屏山镇8.73万元、琴江镇22.14万元、小松镇11.94万元、珠坑乡3.33万元。(详见附表)
(八)2022年农村劳动力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项目
目前项目正在实施,暂未进行资金分配。预计分配至农村劳动力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项目60万元;分配至企业1家,金额约60万元。(详见附表)
(九)2022年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贷款贴息项目
分配至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项目,738.93万元,其中含直达资金503万元。分配企业12家、金额18.50万元,分配个人5215人,金额720.43万元。(详见附表)
(十)2022年小额信贷-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贷款贴息项目
分配至小额信贷—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项目138.24万元金额;分配个人3390人,金额138.24万元。(详见附表)
(十一)全县脱贫户发展农业产业奖补项目
该衔接项目资金用于发放脱贫及监测户发展农业产业的奖补资金,根据全县广大脱贫及监测户的申请,按达到发放标准的要求发放。分配至个人5845387元。(详见附表)
(十二)水稻产业发展-机插、机抛5亩以上集中育秧补助项目
水稻产业发展-机插、机抛5亩以上集中育秧补助项目资金100万元,实际机插、机抛5亩以上集中育秧面积1450.928亩,分配村集体和个人金额合计1450928元,超出预算450928元由县财政进行资金统筹发放。(详见附表)
(十三)水稻产业发展-粮食发展奖补项目
水稻产业发展-粮食发展奖补项目资金1106万元。实际双季稻种植面积48309.99亩,中稻-再生稻种植面价181.6亩,莲田套种种植面积1131.75亩,合计分配至全县7573户农户等种植主体金额14579062元,超出预算3519062元由县财政进行资金统筹发放。(详见附表)
四、下一步工作
1、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实行定期调度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实行项目工期倒排制,将项目工期细化,倒逼工作责任;落实项目绩效目标,抓牢抓实项目质量,切实提高资金效益。
2、进一步加强各项资金监管,建立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3、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项目建设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进度缓慢的施工单位下发整改督办单限期整改,确保项目按时完工。
五、监督投诉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石城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97-5712133